王家庄游客接待中心改造及装饰工程项目

  • 悬赏城区域:江苏南京市
  • 需交保证金:-
  • 更新日期:2017-11-17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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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赏城介绍
  本招标项目王家庄游客接待中心改造及装饰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南京市溧水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溧发改审【2017】27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南京溧水环山河生态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200万] (资金来源),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委托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王家庄游客接待中心改造及装饰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办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为配合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启动对王家庄游客接待中心改造及装饰工程项目建设,按照现代游客接待中心建设要求,着力打造为特色鲜明、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生态良好、社会和谐的旅游生态之乡。本项目地址为溧水石湫镇王家庄,项目总面积约1192平方米,招标内容包含:会议室装修、装饰装修(含防水)、外立面改造、厕所、内加固、多功能区域施工报价、多联机空调、强弱电、消防监控等。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王家庄游客接待中心改造及装饰工程项目
  项目地址:溧水石湫镇王家庄
  建筑面积:约1192平方米(含设计面积:室内约1192平方米、外立面约700平方米;施工面积:室内约500平方米、外立面700平方米。)
  2)、项目投资控制额: 200万元(含设计费30万元,施工费110万元,设备采购费60万),投标报价高于等于投资概算的视为无效报价,其投标文件不进入后续评审。
  3)、招标范围:
  会议室装修、装饰装修(含防水)、外立面改造、厕所、内加固、多功能区域施工报价、多联机空调、强弱电、消防监控等。
  改造的施工,即完成本次设计图纸中的相关工作内容及其他相关专业配合工作,包括:王家庄游客接待中心装饰装修(含防水)、外立面改造、厕所、强弱电以及与装修改造相关的其他施工项目。
  以上工作内容均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完成项目内所有的设计、采购、供货、运输、装卸、保管、施工、调试、预验收和竣工验收、结/决算、维护保修等一揽子交钥匙工程。
  4)项目计划工期:90日历天
  4.1中标单位在深化设计阶段需完成设计方案文本6套,合同签订后6个日历天内提交;深化设计方案批准后10个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与预算。
  4.2施工阶段工期:90日历天。
  4.3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12月25日(具体开工日期及工程各完工节点要求以施工合同确定日期为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企业资质要求:
  1、申请人须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且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丙级资质;(提供有效期内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接受联合体投标人的资格申请,由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申请人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且施工单位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各单位有效期内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4、投标申请人各成员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提供各成员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以南京市溧水区城乡建设局核发的《溧水区政府投资项目建筑业施工企业信用评分表》中的企业最终得分为准。(办理部门:南京市溧水区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科)。
  6、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投标。
  (二)、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1、设计负责人:1名(明确设计负责人),同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17年6月-2017年11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
  2、施工现场负责人:1名具备二级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提供有效期内资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同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17年6月-2017年11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
  3、其他施工主要管理人员:1名项目总工,申请人拟委派的项目总工必须为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三)资格审查的要求:根据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的必要条件。
  (四)资格审查的其他资料:
  (1)如是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协议。
  (2)投标人各成员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诚信投标承诺书》,(注:《诚信投标承诺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方有效,签章视为无效。)
  以上(1)-(2)条要求原件核查。
  (五) 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提供网上打印件)。
  (六)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自2017年11月20日至2017年11月24日止,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因系统限制,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以“e路阳光”网上交易平台截止时间为准。投标人代表需持单位介绍信、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至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188号1518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 评标方法
  评标委员会成员按评分细则独立记名打分。每单项打分不超过评定分值,打分值保留一位小数。分数汇总后,计取所有评委的算术平均值,并保留2位小数(四舍五入),即为得分分值。
  设施选择应遵循“经济、美观、 耐用、 易维护”的原则,进行相关配套产品规格的选择。
  设计成果要求:
  1.单体设计方案(包括设计思路说明、技术及经济指标成果)
  2.总平面图(标明建筑的性质、层数、周边道路、环境绿地等)
  3.各类分析图及表现图(如功能、交通、景观等)
  4. 平面图、立面效果图、外立面效果图、门厅、办公室效果图及其它设计单位认为应该表现的效果图纸;
  4.1计分方式
  4.1.1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上述评分细则,各自进行打分,并记录在评分表中,然后平均计算出各投标单位的得分值,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进行排名,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
  4.1.2 要求提供原件核查的,如无法提供需要原件,将不得分。
  4.1.3 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获奖材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4.1.4 方案最终得分:当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7人及以上时,去除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最终得分。
  4.1.5 以上人员必须为中标工程后续实际负责人员,若一经发现与投标人员不符,将终止合同,追究责任。
  4.1.6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最高投标限价时明显低于最高投标限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2确定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及评标定标办法评标,根据综合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向招标人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12月11日上午10时15分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溧水分中心第一会议室开标,投标人代表必须持有效期内身份证出席开标会议。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溧水分中心第一 会议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其他:
  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作废标处理。
  2)、投标保证金:(1)缴纳方式:银行汇票、电汇、转账支票。(2)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支付,投标保证金由投标单位自行进账,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的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到达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溧水分中心专用账户。(3)投标人通过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线联网打印《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在线联网打印咨询电话:025-68505877、68505828、83727019)。
  3)、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和携带的证件要求:法定代表人(如是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如是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项目设计负责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本人须携带有效期内本人身份证原件
  4)、其他要求:(1)凡参加投标的企业,一经发现有围串标、挂靠、转包等不良行为的,一律记入不良行为,限制进入溧水市场6个月以上并予以公示;(2)招标人将严格核查中标人项目负责人到岗情况,派驻现场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文件承诺不符且无变更手续的,视为不履行投标承诺,招标人将按违约进行清场处理。
  5)、中标人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向发包人提交合同价10%的南京本地国有四大行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保函形式作为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退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无息退还。
  6)、若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②招投标过程中以 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的牵头人,且在联合体协议中注明,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协议书须由所有联合体成员的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③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项目过程中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责任和接受指令。整个合同的实施应全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代表任何或全部联合体成员并承担责任;④参加联合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7年11月18日17时 00 分至2017年11月24日17时 00 分为止
  本公告为第 4次发布公告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溧水环山河生态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人联系人:张工 常工
  招标人联系电话:18951847827 18602508688
  招标人地址:南京市溧水区中山东路59号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188号苏宁环球大厦1518室
  代理机构联系人:周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565162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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