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北部生态修复工程(东蔡庄段)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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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2018-03-05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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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赏城介绍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偃师市北部生态修复工程(东蔡庄段)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偃师古都文化生态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咨宏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偃师市北部生态修复工程(东蔡庄段)。
  2.2 招标编号:偃公建【2018】022号
  2.3 项目概况:建设范围是东首路以东的宜林荒山荒地,东至省庄荒坡,西至东首路,北至东蔡庄耕地,南至东蔡庄荒山与耕地之间路。绿化建设面积约328亩,在偃师市北部(东蔡庄段)种植雪松、大叶女贞、五角枫、山桃、黄栌、臭椿、白蜡、侧柏、桧柏、连翘等乔灌木,工程内容包括苗木种植、水车拉水浇灌、三年后期养护、石渣清运和换填种植土。
  2.4 建设地点:偃师市境内。
  2.5 资金来源:偃师古都文化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2.6 预算金额:11366718.14元。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的合格标准。
  2.8 标段划分:共二个标段。
  一标段:5599406.18元,东首路以东,紧邻安阳宫以西沟为界
  二标段:5767311.96元,紧邻安阳宫以西的沟至省庄宜林荒山
  2.9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10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园林绿化工程)
  (2)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须承担一项合同金额在700万元以上的绿化工程业绩(开标前须提供中标结果公示网页截图和可查询网址链接、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原件、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4)投标人拟派的技术负责人(不能同时为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中级技术职称。
  (5)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须在本单位缴纳近一年(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的社保记录(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网络截图,须注明查询途径和网络连接)。
  (6)投标人须提供2014至2016年度(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四表一注”)。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
  (7)投标人须提供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主要是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成立不满一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
  (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投标人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http://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9)投标企业须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范围: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授权委托人,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记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
  4.1.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1.2、招标公告中3.1项投标资格要求相关资料。
  ☆投标人报名时携带的资料除豫建〔2016〕38号规定以外的,审验时均查看原件并留存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2报名时间:2018年 2 月 28 日至2018年 3 月 6 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4.3报名地点: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
  4.4招标文件的获取:符合报名资格要求后现场获取,每标段工本费500元/套,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投递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 3 月22 日 10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偃师市首阳新区浙江大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偃师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偃师古都文化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偃师市华夏路24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379--67752586
  代理机构:中咨宏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王城大道古城路交叉口盛唐至尊10-1-3302
  联系人:徐先生
  电  话:13271536000
  邮  箱:7861156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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